内蒙古包头市以制度规范护航立法质量 用协同效能回应民生期盼
中国晨报内蒙古讯(记者翼德 弓箭)近年来,内蒙古包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发展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地方立法实践中持续探索,用法治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包头建设迈上新台阶。
完善制度规范,以标准化流程把控立法质量
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穿立法全过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包头市委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融入到行政立法各个环节中,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在立项环节,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广泛征求包头市各旗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拟定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在起草环节,明确调研次数、征求意见范围、条文说明要素等方面要求,深入了解行政相对人、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同时邀请法律专家、实务工作者参与专题研讨;在审查环节,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校验、合理性评估等方面审查机制,对每部草案的上位法依据、权责划分、程序设计等进行细致审核,从源头保证立法“不越位、不缺位”。
厚植为民底色,以全渠道参与汇聚立法智慧
坚持把“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贯穿立法全过程,构建全渠道、多层次、广覆盖的参与体系,线上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征求意见,对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逐一标注、分类研究;线下根据立法项目所涉领域和群体,向相关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实践过程中不同主体遇到的痛点难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创新靶向调研模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走访,在《包头市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多次赴治超站、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同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确保立法贴近民生、回应关切。
激活协同动能,以多维度联动提升立法效能
创新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联动机制,横向与人大法工委、各相关专委会、发改委、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进行沟通会商,在法规起草阶段即明确部门权责、细化条款表述,化解跨部门立法争议;纵向联动旗县区政府、司法局,将立法调研延伸至基层,深入了解一线执法实践中的困境,确保制度设计贴合基层实际。在《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通过与城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调研,进一步明确现行《条例》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切实缩短法规的平均起草周期,有效提升效率,彰显协同立法的实践效能。
编辑:翼德